法院判决书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如下:
1、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
2、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一、判处罚金不交如下:
1、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
2、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二、罚金的特征如下:
1、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2、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3、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4、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书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判处罚金不交如下,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一、判刑了的刑罚有配偶能犯法吗
罚金是指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罚金。按照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共有的财产。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的家属子女自愿缴纳的除外。所以罚金是对犯罪分子个人适用的财产刑,配偶不需要承担。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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