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票质押贷款的质押率由银行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
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计算公式如下:质押率=(贷款本金/质押股票市值)×100%。
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股票数量×前七个交易日股票平均收盘价。
法律依据:《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规定:1、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对上一年度亏损的,或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或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均不能成为质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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