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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异地申领优待证

2024-05-27 来源:钮旅网

外地户籍常住我市的退役军人及“三属”申领优待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须持有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
(2)在常住地交纳社会保险二年以上;
(3)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工作证明;无工作单位的,需本人签署无违法犯罪承诺书,并配合提供政府部门函询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
(4)各县(市、区)在此基础上可补充完善本辖区内异地申领的条件。
退役军人优待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相关合作银行共同制作,优待证以银行借记卡为载体,不具备透支功能。优待证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发放。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
中国境内户籍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对象可申领优待证。其中,2021年1月1日后退役的,在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接收时,依本人意愿完成申领。未成年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对象,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开除党籍或者被开除公职的。其他严重破坏对象身份荣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十五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向退役军人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
退役军人优待证全国统一制发、统一编号,管理使用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 军人所在部队在军人退役时,应当及时将其人事档案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
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接收、保管并向有关单位移交退役军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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