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记录。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变更后是否需要重新签署新的合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就劳动合同的内容约定变更条款。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条款约定变更协议。变更协议应当采用与原合同形式相同的形式。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事项,应当在变更协议中明确约定,并以书面形式记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综上所述,双方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后,是否需要重新签署新的合同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变更协议,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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