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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制拆迁如何应对?

2023-03-04 来源:钮旅网

政府征收土地房屋后,如果被征收人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政府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征收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将受到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政府可以强行征收土地房屋。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如被征收人即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行政诉讼的,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应对政府强制拆迁:合法维权与公众参与

在应对政府强制拆迁的情况下,合法维权与公众参与起着重要的作用。首先,合法维权是指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的行为。受影响的个人或群体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参与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公众参与是指广泛的社会参与,包括组织抗议、示威、签名运动等形式。公众参与可以通过集体行动来引起更多关注和支持,增加政府对拆迁问题的重视程度。因此,合法维权和公众参与是应对政府强制拆迁的两个重要方面。通过这些努力,我们可以争取更多的权益保护和公平待遇,确保拆迁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结语

合法维权与公众参与是应对政府强制拆迁的重要手段。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身权益,寻求法律援助,参与诉讼程序,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公众参与通过集体行动引起更多关注和支持,增加政府对拆迁问题的重视。合法维权与公众参与的努力,旨在争取更多权益保护和公平待遇,确保拆迁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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