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分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专用生活用品等。保险赔偿金为共同财产,但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为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保险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