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只要办理过首次提取公积金、相关资料经后台审核确认,今后提取公积金不用再去银行排队等候,只要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轻点鼠标就能实现网上提取,资金直接转账到市民的个人账户。
注意:
在2013年9月26日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启用住房公积金提取集中审批功能和自主印发对账簿功能。新功能上线后,市民只要在首次提取时提供一次申请表和购房资料,下次提取就只要提供身份证便可。
由于新功能在2013年9月26日才正式上线,在9月26日后未到银行办理过公积金的市民,仍需要先到银行办理一次,进行资料扫描,此后便可以享受网上办理。
首次提取所需材料
(一)一手楼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
4、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原件、复印件。不能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的,应提供《广州市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无法提供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5、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
(二)二手楼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
一、广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一)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已经修改的可跳过此操作流程。
(二)公积金提取网上预约:职员→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模块→填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
(三)办理提取: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专柜→业务办结
二、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房自住的;
(四)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十一)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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