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有利的证据有:
1、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这些证据一般不会因为一方隐藏和销毁证据而搁浅。这些证据已经在相关部门备案,结婚证可以用民政部门的婚姻状况证明代替,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查询,身份证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询中心查询;
2、银行存单、股票账户等。收集和保存此类证据时,一定要注意做好固定工作,尤其是股票账户,由于股市波动,账户市值的不稳定性增加了证明的难度;
3、能够证明一方或双方有法定离婚原因的证据,如重婚,家庭暴力等;
4、过错损害赔偿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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