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打架咬伤算不算轻伤

2020-04-01 来源:钮旅网

1、(1)需要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看是否属于轻伤。

(2)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3)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2、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打架属于民事还是刑事案件

1、如果客观事实上的确是对方故意用摩托车碾压就形成的伤害的故意,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此事进行调查。刑事案件通常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移送检察院审查提起公诉,而不是像民事案件那样自己向法院起诉,但对被害人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被害人轻伤并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2、至于以什么罪名提起刑事自诉,还要看具体的事实是怎样的,以上分析仅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做出。

3、轻伤以下的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可以通过自行协商或民事诉讼程序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受到的经济损失与精神损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