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需协商,员工不同意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变更劳动合同需平等自愿,主体变更时仍有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损失,包括工资、保护待遇、工伤医疗等。劳动合同保护双方利益,劳动者有权拒绝或更改条款,签订时需平等自愿且知情。
法律分析
一、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是否有钱赔
合同主体变更属于重大事项改变,需要和员工协商,员工不同意续签,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补偿。
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是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应该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算起。续签过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第一份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开始算起,即自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此外,根据规定,对于因分立、合并、合资人、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二、用人单位如何变更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重新协商一致,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可以重新签订更改后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主体变更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在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原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解除,由新企业替代原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即: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根据工作年限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最后,劳动合同的作用是保护雇佣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为了让劳动关系维持平衡制定的规则,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权利拒绝或者更改某一项条款,如果是在威胁或者当事人不知晓劳动合同条款的状态下签订,那么合同是无效的。
结语
劳动合同的变更涉及重大事项改变,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如果员工不同意续签,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解除,并支付相应补偿。经济补偿金按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在变更劳动单位时,工作年限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在变更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原则,重新签订更改后的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导致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包括工资收入、劳动保护待遇和医疗费用等方面。劳动合同的签订应保证双方权益,如果存在威胁或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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