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无共同还贷且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属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房产证上有另一方名字,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由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分析
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协议分割,如协议未成立,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