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弃邮件罪的立案标准是:毁弃邮件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毁弃邮件,并从中窃取财物的;毁弃邮件,虽然次数不多,数量不大,但给国家、集体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毁弃邮件,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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