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登录社保局后,点击【银行缴费信息】进入填写信息。
2、点击【打印银行信息采集表】按钮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及《单位银行信息》,点击【打印单位信息变更表】按钮打印《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并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窗口办理审核业务。
3、导入成功后,重新进入【银行缴费信息】申报功能,点击【修改】按钮可进行银行缴费信息采集内容修改,修改完毕后点击【打印银行信息采集表】按钮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及《单位银行信息》,点击【打印单位信息变更表】按钮打印《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4、已经采集银行缴费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该功能变更“开户银行简称”、“账户名称”、“账号”,点击【银行缴费信息】进入【银行缴费信息变更】申报功能,输入相关信息点击【提交】。
5、查看交易反馈,记录交易流水号,点击“下载打印”打印相关报表并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窗口办理审核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