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劳动仲裁结果上诉可以异地吗吗

2020-05-17 来源:钮旅网

劳动仲裁结果上诉不可以异地。劳动仲裁必须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起诉的,只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申请撤销仲裁的,只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一、工伤能直接起诉吗

工伤待遇赔偿纠纷,在我国属于劳动争议范畴,是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都必须先要走仲裁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因此,要就工伤赔偿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现经过下列程序才可以起诉:1、必须先要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后认为伤情严重的,还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获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2、凭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病例资料等证据,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履行工伤待遇赔偿的前置程序;3、如果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裁决结果不服,必须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纠纷管辖权有异议如何调解

劳动争议对管辖权有异议,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若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争议诉讼的规定

对劳动争议一裁终局案件不服能否提起劳动诉讼的问题

(一)一裁终局的案件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二)劳动者

劳动者不服一裁终局案件的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不服一裁终局案件的裁决不能提起诉讼,只能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