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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

2024-04-18 来源:钮旅网

法律主观:

按规定,我国法律允许商家为了刺激消费者消费,在销售商品的时候,摆个抽奖台,进行有奖销售活动。实际中,有奖销售主要包括有奖销售主要包括附赠式有奖销售和抽奖式有奖销售。 1、附赠式有奖销售,是指依附于或者随附于销售行为的赠与行为。附赠式有奖销售实际上是一种赠与行为,即商家将财物或与财物有关的权利无偿地让给消费者所有。 2、抽奖式有奖销售,是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有奖销售方式。 通常消费者不需要任何报偿就能够拿到奖品的,就是所谓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其实大部分会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而给消费者抽奖,要是奖金设置的太高也就会变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我国规定的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所以并不排除以物品进行有奖销售。所以,在有奖销售中,凡是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那都是属于抽奖方式。 按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要是超过了这个数,那就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你需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的。 而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另外,法律上明确禁止下列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1、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 2、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3、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者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市场;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4、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因此,要是商家在活动的时候,要是设置了带有欺骗性的有奖销售,那么你可以及时去工商部门进行投诉。要是你因为参与抽奖,还投入了的钱的话,那么你可以要求赔偿。对方不肯赔偿的,你损失较多,或是有多个人有损失的,建议就是最好找个专业律师代理维权。

法律客观:

法律对三种形式的有奖销售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因此,如果消费者在参与有奖销售活动中,发现销售者有以上行为,就可以认定销售者实施了违法行为,欺骗了消费者,坑害了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所谓消费者,是指为了满足个人生活消费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居民。此处的居民是自然人或个体社会成员。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该法保护;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其行为受该法规范。此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亦参照该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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