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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判决后另一个不同诉求可以再发起劳动仲裁吗

2020-08-02 来源:钮旅网

一、可以二次申请劳动仲裁吗

不能申请第二次仲裁,可以提起诉讼。但有些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如果我们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话,就不能够第二次申请劳动仲裁的,这个时候我们可以提出诉讼,如果是索要劳动报酬或者是医疗费的话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该内容由 顾仕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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