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额和条件,包括贷款最高限额、申请条件等。同时,还介绍了异地公积金在重庆购房的条件和首付20%买房的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同时满足多个条件,包括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稳定的经济收入等。
法律分析
如果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
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一、异地的公积金在重庆买房要什么条件
在主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区县购买首套及第二套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含异地缴存的本市或外地户籍职工),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3、征信情况良好,符合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含3期)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贷款采用到期一次还款方式的,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的,在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原则上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二、首付20%买房条件
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面积在90平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最低为房价的20%。因此想要首付20%买房的话,购房者需要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并且购买的房产套型面积不能超过90平米。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结语
异地的公积金在重庆买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城区和区县分别有不同的贷款额度和申请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同时具备一定的条件,包括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征信情况。首付20%买房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公积金贷款条件和购房面积限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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