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分类有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
1、过错责任是指任何人因自身过错侵犯别人权益时,应当对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2、无过错责任是指根据明确规定,无论加害人是否有过错,都必须对其加害行为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3、公平责任是指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无过错,不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受害人损害赔偿不当,违反公平原则,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观念,确定当事人适当分担损害后果的原则。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侵权行为的特征有哪些
(1)侵权行为是一种单方实施的事实行为。
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因此,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2)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
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及时违反法律的规定,为法律所不许,其实质就是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3)侵权行为是加害于他人的行为。
侵权行为的对象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物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一般不包括债权。除民事权利以外的其他合法利益,也属于侵权行为法保护的范围。
(4)侵权行为是应承担侵权责任的根据。侵权行为是一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这种法律后果就是侵害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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