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简单说就是发给服义务兵役青年家庭的一笔优待金,顾名思义,是指依法统筹的用于义务兵家属的经费。也就是说,这些经费不是发放给本人的,而是发放给他们的家属。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三十一条 义务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时间平均生活水平。由于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在明确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上有差异。这就导致同个部队服役,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却不相同的现象存在。另外,对于进藏、进疆等艰苦地区,不少省市规定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是内地的两倍以上。所以全国各地的优待金标准是不同的,并且在同一个省的不同市、县,优待金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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