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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公证处如何收取公证费用?

2020-07-05 来源:钮旅网

房屋买卖公证处根据房产价值收取公证费,收费标准如下:房产50万元以下按0.3%收取,不足200元按200元收取;500万元按0.25%收取;500万元至1千万元按0.2%收取;1千万元至2千万元按0.15%收取;2千万元至5千万元按0.1%收取;5千万元至1亿元按0.05%收取。

法律分析

房屋买卖公证处公证费用的收取如下:房产五十万元以下的按0.3%收取,实收不到二百元的按二百元收取;五百万元的按0.25%收取;五百万元以上至一千万元的按0.2%收取;一千万元以上至二千万元的按0.15%收取;二千万元以上至五千万元的按0.1%收取;五千万元以上至一亿元的按0.05%收取。

拓展延伸

房屋买卖公证处的公证费用收取方式及费用标准有哪些?

房屋买卖公证处的公证费用收取方式及费用标准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通常情况下,公证费用包括基本公证费、工本费和相关费用。基本公证费是指公证处为房屋买卖相关文件提供公证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根据文件的复杂程度和公证处的定价政策而定。工本费是指用于印制公证书、存档、盖章等手续的费用。此外,还可能存在相关费用,如快递费、复印费等。具体费用标准可通过咨询当地房屋买卖公证处或查阅相关规定来获取。建议在办理公证前与公证处沟通,了解详细费用情况,以便做出准确预算。

结语

房屋买卖公证处的收费标准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一般包括基本公证费、工本费和相关费用。基本公证费根据文件复杂程度和公证处定价政策而定。工本费用于印制公证书、存档、盖章等手续。还可能存在其他相关费用,如快递费、复印费等。具体费用标准可咨询当地公证处或查阅相关规定。建议在办理公证前与公证处沟通,了解详细费用情况,以便做出准确预算。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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