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各干部处级别等同,监督处和教育处的职责不言而喻,一处至四处中,一处主要的职责是宏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同时兼公选办公室,二处至四处分别负责省管地市领导、省委省政府工作部门以及群众团体、部分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的考核、任免、交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