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依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依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办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认为财产可能受到损害,有可能影响执行判决、裁定或者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认为有必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案件情况,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综上所述,被取保候审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依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办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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