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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派遣员工的管理

2020-06-26 来源:钮旅网

第十一条员工外派期间,接受市场工程部和驻外项目部的双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晋级、加薪、嘉奖的机会。

第十二条因气候环境等原因出现工程停工现象,从而导致异地派遣员工歇岗,其歇岗期间的工资由合作方支付,发放标准由市场工程部与合作方协商确定。异地派遣员工因工程停工而返回公司的,遇到合作方不能及时支付歇岗工资情况时,按原工作所在地月应发工资额的60%发放工资,待工程恢复施工后,与合作方进行歇岗工资结算。

第十三条异地派遣员工停止外派回到公司后,其外派薪酬福利政策也随之取消,在没有接到新的外派任务期间,执行公司歇岗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异地派遣员工应严格遵守派驻当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正确履行职责,自觉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员工发生任何违规、违法、违纪行为,按派驻当地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劳务派遣的工资由谁发

虽然派遣员工系与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由派遣单位支付工资,但实际上该工资是体现在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单位的派遣费用中。鉴于《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派遣单位违法法律规定,侵害派遣员工权益的,用工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其中,就包括了派遣单位侵吞派遣员工工资这一情况。因此,建议就员工工资这部分,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派遣员工,以免不法派遣单位卷款而逃。

(一)《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可见,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二、人才派遣有何优势?

对企业而言,人才派遣有以下优势:

1、用人机制灵活:用人机制灵活,不受编制限制,员工的招录、劳动合同的签订、终止、员工违纪、辞退等诸多进出手续和劳动管理工作由专业化服务机构派遣公司承担。

2、人事管理简捷:用人单位不需要专门机构及工作人员对派遣员工进行管理,而只负责对其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进行监督考核,复杂的人事事务则由派遣机构完成。

3、风险应对措施:降低新法环境下带来的企业用人风险,派遣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承担了劳动用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用工单位可以通过人才派遣的用工模式,转移可控性弱的风险,降低法律纠纷发生的机率,减少纠纷处理的繁杂事务。

4、成本支出降低:用人单位通过考虑职位效益、市场价格制定工资标准,自主调整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的比例,综合核算单位支出成本比在编员工大大降低。这利于引进激励机制,增加团队创造力和凝聚力。

5、进入法制轨道:派遣机构介入劳动关系,更有利于用人单位与所雇用员工双方在派遣期间权利与义务的实施和维护,使三方的合作有了更多的监督与保障。

6、科学求才择业:针对单位可以派遣期间“短中择长”、发现人才、重点培养,真正留住英才;针对个人可获得更多就业选择和锻炼自己、表现才能的机会,增强受聘机率。

7、享受专业化高效服务:专业化的人才服务机构对劳动人事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熟识与掌握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有长期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专家,有强大的信息和业务支撑以及广泛的人才资源网络,令你得到专业的、高效的、便捷的、优质的服务。

8、减少人事(劳动)纠纷由于用人单位和人才派遣机构是一种劳务关系,它没有与被派遣人员发生劳动关系,被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于人才派遣机构。这样,作为用人单位就避免了与被派遣人员人事(劳动)纠纷的发生,从而省却用人单位的管理精力,专心于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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