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办理程序如下:一、申请。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相关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2.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3.双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以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三、登记。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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