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防爆电气产品的,适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法律依据:《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防爆电气产品的,适用本实施细则。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防爆电气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防爆电气产品。
1.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防爆电气产品。根据产品具体特点按单元申请生产许可证,产品单元划分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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