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以公司名义贷款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没有责任。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但法定代表人滥用权利或有违法行为的,可能要对该贷款承担连带责任。
1、一般由公司财产承担,法定代表人原则上是不承担的。
2、公司具有独立人格,公司财产不足偿还全部债务的,可申请破产。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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