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债务人的遗产偿还债务。债务不会因为债务人的死亡消灭,债务人死亡后,如果确定继承人的,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继承人以自己实际继承的财产进行被继承人债务额偿还,超过实际继承财产价值的剩余债务,继承人自愿偿还也是可以的;如果继承人不清偿到期债务的,那么债权人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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