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首先要收集好证据,侵权官司需要的证据如下:
(一)权利证据
1、原告的主体资格。
2、专利权证书。
3、专利登记薄副本。
4、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5、专利年费的收据。
6、根据情况不同,还需要专利权评价报告。
(二)侵权证据
1、书证:通常是公证书,发现侵权行为后,要及时与公证机关申请,对侵权产品、现场进行勘查公证。
2、物证:从市场上购得侵权产品时,应由公证人员对此进行封存、拍照。
(三)损失证据
1、专利许可合同。
2、财务审计报告,以侵权前与侵权后的利益损失为参考损失情况。
3、被告的财务报告,以被告的利益主原告的损失参考。
管辖法院要选择有管辖权的管辖法院,专利侵权案件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被侵权人可以自主选择侵权行为地或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一、侵犯名誉权的侵权责任
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和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同时,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二、侵犯名誉权如何认定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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