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丈夫贷款妻子签字妻子承担连带责任。丈夫贷款妻子签字的表明妻子向债权人承认该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妻子也负有偿还义务。丈夫贷款需要妻子签字时,妻子不认可该款项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不签字。若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妻子签字的,妻子可以不知情及该债务没有用于共同生活进行抗辩或者偿还债务后向丈夫一方追偿。
一、贷款所需申请资料如下: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已婚者还需提交个人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申请人填写《商用房贷款申请表》;
3、首期款支付凭证;
4、购买商铺的合同或协议;
5、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6、借款人身份证明;
7、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申请贷款的条件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
2、具有购买商铺房的合同或协议;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不低于所购商铺全部价款的50%的购房首付款;
5、同意以所购商铺作为抵押物或提供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有具备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人保证人。
总而言之,丈夫贷款妻子签字妻子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申请贷款时,需要携带借款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已婚者还需提交个人婚姻状况证明、首期款支付凭证以及借款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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