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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因对方出轨而净身出户?

2024-02-10 来源:钮旅网

对方出轨不会导致净身出户,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无协议时法院会根据原则进行判决。离婚协议具有人身与财产双重性质,适用法律应优先考虑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协议的效力取决于具体情况,签订协议书时双方意思表示明确即成立,协议是否生效取决于附条件是否成就离婚协议。

法律分析

一、对方出轨可否净身出户

1、一方有出轨行为导致离婚的,对方在共同财产分割时要求其净身出户,若双方达成协议,是可以的。若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按照抚养子女、照顾女方和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出轨方来说,是不利的,但不致于净身出户。除此之外,无过错方还可向出轨方主张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协议的效力如何

1、离婚协议的性质。离婚协议的性质具有人身与财产方面的双重性,离婚方面的意思表示和子女抚养权的行使、抚养费的支付等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范畴,而财产分割与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范畴。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离婚协议的效力上应适用的法律。因离婚协议兼有人身属性与财产属性,因而在适用法律上,应当优先适用《民法典》的婚姻编及相关司法解释。

3、离婚协议的效力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尤其是在签订离婚协议后但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并没有统一的标准,甚至不同的法院就同一问题所出的判决也不尽相同,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协议成立的时间是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签订《离婚协议书》属于夫妻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依法设立、变更、中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因离婚涉及身份与财产双重属性,在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的前提条件下,应当自双方达成明确的离婚意思表示,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达成一致的书面意见时(即签字)成立。

(2)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取决于所附条件是否成就离婚协议,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意思自治,具有民事协议性质。离婚涉及到身份关系的变动,协议离婚以当事人双方合意为前提,且其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就是解除婚姻关系。

结语

离婚中,对方出轨是否导致净身出户,取决于双方是否达成协议。若无协议,法院会根据原则进行判决,对出轨方不利,但通常不会净身出户。此外,无过错方可主张损害赔偿。离婚协议具有人身与财产双重性质,适用《民法典》的相关法律。离婚协议的效力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签字时成立,附条件成就离婚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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