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把租赁权作为准物权来加以理解,会发现如有其它物权的设立在租赁权之前,那么租赁权自然可以得到破除。
1、抵押权或者他物权设立在前的,并经过公示的,则权利实现时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2、查封在前,并经过公示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3、在城镇房屋租赁合同中,如同时存在几个有效的租赁合同,房屋转让前设立的租赁合同,如承租人未及时入住的,则有可能破除买卖不破租赁。
一、有租赁备案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可以的,只要具备以下两种情形之一就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1、经过登记的租赁合同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2、租赁合同虽然未经过登记,但该合同约定有买卖不破租赁条款并且该条款的内容已由出租人(租赁物原所有权人)以适当方式告知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二、如何在财产上分割抵押权和租赁权?
1.抵押财产在抵押权设定前已出租的,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通知承租人,抵押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当然终止,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买受人所取得的标的物所有权不得对抗标的物租赁权。2.抵押财产在抵押权设立后出租的,其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财产在抵押权设立后出租的,实现抵押权后,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不得要求继续承租抵押的房屋,否则会损坏抵押权的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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