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后夫妻之间婚内写借条是否有效需要根据以下情形判断:
1、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但也规定夫妻可以就婚后财产达成婚内协议,以协议为准。婚内夫妻之间的借据可以认定为婚内财产的协议。
2、如果夫妻本身就夫妻财产的所有权达成一致,或者夫妻有个人婚前财产,一方向另一方借钱,贷款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并出具借据,则借据参照一般自然人借的借据有效。另一方需要跟进具体情况返还。
3、如果有借据,需要有借款事实。如果夫妻一方实际上没有将个人所有款项借给另一方,借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对于主张婚内借据有效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提供所有个人资金的证明和资金来源。主张婚内借据无效的一方,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借据是威胁或者强迫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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