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期限是多长时间?

2023-10-11 来源:钮旅网

工伤认定不服可提行政复议,期限为60日。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后的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除法律规定的超过60日的情况外。若因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耽误申请期限,可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法律分析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不子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的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当自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起计算。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是否存在时间限制?

是的,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存在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的期限为60日。即自收到行政复议通知书之日起,申请人有60日的时间进行复议申请。如果超过这个期限,申请人的复议申请将被视为逾期申请,可能会被驳回。因此,对于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请注意,具体的行政复议期限可能会因地区、具体案件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结语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期限为六十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不满意工伤认定申请或工伤认定结论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需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除非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申请期限,申请期限将从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请注意,具体行政复议期限可能因地区和案件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