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结婚彩礼钱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4-02-21 来源:钮旅网

彩礼如果是婚前赠与女方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女方个人婚前财产。男方在婚前给付彩礼的女方的,在性质上属于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即以双方成立婚姻关系为条件。因此,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钱应当归女方个人所有。

一、结婚一年后离婚彩礼退吗有孩子

一般不予退回,已经都结婚一年了,在离婚已经没有说彩礼钱的说法了。离婚后财产问题。在你结婚之后的两个人的财产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没有结婚前的财产是。不属于共同财产。被诉到法院的彩礼纠纷,都被划入到“婚约财产纠纷”中。彩礼纠纷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应该退还或者返还上。按照长期来形成的习惯,彩礼一旦送出,双方不得反悔。如果女方反悔,彩礼必须无条件退还;如果男方反悔,则女方可予以拒绝。从表面上看,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所谓赠送是自愿的,所以在法律上是不能要求返还。但彩礼与一般的赠予行为不同,它实际上是以双方结婚作为附加条件的。根据这一现实情况,法律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二、没结婚不退彩礼违法吗

彩礼是男方按习俗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是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的,按照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反之,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已共同生活的,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关于涉及彩礼的问题,要么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并符合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应予支持的条件的,由女方予以返还;要么因不符合规定的应予支持的条件的,女方不予以返还。在后一种情况下,女方用彩礼钱买的东西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应归女方所有。

三、彩礼钱是归父母还是子女的?

结婚彩礼钱一般都选择在订婚的时候,双方家长都在场的情况下,给女方父母。如果选择不订婚直接结的话,那只要在结婚前,方便的时候给了就好了。至于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1、彩礼钱是男方对女方表达诚意的一个体现。所以彩礼钱一般都是归女方所有。但是,有些女方家庭比较宽裕,并不会收取女儿的彩礼钱,他们一般都会把这笔彩礼钱转给自己的女儿,当做是他们建立新家的血汗钱。

2、根据上面这样的情况,应该肯定的是彩礼钱一定都是归女方父母所有的。但是至于这笔彩礼钱要如何分配,女方家是有权把控的。

彩礼的给付并不是结婚的必要条件,虽然很多时候女方会要求男方给付彩礼,但是考虑到彩礼给付的时间不同,有些时候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些时候可能会被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尤其是,双方先是领取了结婚证,之后在办婚礼的时候才由男方家给女方家彩礼。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视为是男方家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是有其他的约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