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虽然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已经成立的。因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虽然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关系并不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前提条件。劳动关系是从用工之日起建立的,即只要存在用工关系,劳动关系便已经建立。如题所述,你已经在公司上班35天,用工事实已经存在,所以劳动关系已经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关系建立以后,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即让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而公司不让劳动者继续上班,显然是拒绝提供劳动条件,这肯定是违法的。那么,劳动者该如何救济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委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依法提供劳动条件即让劳动者正常上班。当然,劳动者也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要求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当然,你仅仅上班35天,经济补偿也就只有半个月工资而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综上所述,公司不让劳动者正常上班,是肯定违法的。
一、不让员工中午休息合法吗
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不让上班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可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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