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十年公司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违法:劳动者工作满10年后,应在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前提是双方协商一致。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意味着公司失去用工自主权,特定情况下可解除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除特殊情况外,可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满十年公司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违法,具体如下:
1、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满10年时与用人单位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尚未到期的,应该在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合同双方都同意,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签订不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公司失去了用工的自主权。在一些情况下,比如员工出现违章违纪行为、失职、因病康复后不能再从事原来的工作、能力不够经过培训仍不能达到要求等等,都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除特殊情况外,将可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满十年时,如果与用人单位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应在到期后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合同双方都同意才能签订。此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公司失去了用工的自主权,公司在一些情况下仍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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