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银行借贷欠款是否会影响父母?

2023-09-24 来源:钮旅网

首先需要判断子女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子女还未成年,父母作为监护人,会受到牵连的。但如果子女已满18周岁,子女就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债务应由本人向债权人归还。所以,父母还债是没有任何法律根据的。但如果子女去世且有遗产,父母作为继承人应当以其遗产清偿债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女儿嫁人了。把户口迁走,还需要用父母的户口吗?

法律分析:能把户口迁到父母名下的房子里。符合以下的情形之一,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1、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2、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 3、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公民因分户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户主或者本人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迁户口的一方只需要满足以上的情况之一,那么就可以把户口迁移到父母名下的房子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父母离婚,但是还在一个户口簿上,我算单亲吗?

单亲家庭,又称单亲,这一由来已久的社会问题早已成为普遍现象,一般人直觉认为是离异家庭。但随着家庭、社会结构的多元,家庭可能因为各种因素而造成单亲,如离婚、配偶死亡等等。由于单亲家庭的成因不同,及个人本身所拥有的内外在的资源不同,面对单亲的感受及调适也就有所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我是抱养女儿。已出嫁户口已迁走。父母可以申请低保吗?

法律分析:按规定子女无赡养能力的并且父母符合低保条件规定的才可以申请享受低保,不是有儿有女的父母都可以申请享受低保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父母己故,子女没有在同一个户口本上,能变万夫承租人吗?

下列情况不得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死亡的;2、原承租人户籍迁出的;3、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或属于家庭成员的;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的;5、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6、存在国家和本市规定不得变更的其他情形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有出生证没有户口本可以上户口吗?

没有出生证明不能上户口,因为上户口必须要出生证明。当事人可以持本人的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补办出生证明,在开好出生证明以后,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予以补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