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可见,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决工伤赔偿事宜。但对于职工受伤后,在医疗期间的工伤私了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的问题,我国法律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当事人对协议有异议提起诉讼的、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公平原则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作出判断。
一、?工伤赔偿私了协议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
以下三种情况下工伤赔偿私了协议为无效或者可以申请撤销:
1、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就对是否认定工伤和劳动能力等级做出协议的;
2、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甚至是在用人单位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违背了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的;
3、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事故的管理制度,而且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二、处理工伤赔偿争议方法
1、工伤保险赔付行政诉讼。以社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3、工伤赔偿民事诉讼。以用人单位为被告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4、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向地市级社保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聘请医学专家进行鉴定。
5、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向地市级社保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聘请医学专家进行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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