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
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是落实国务院关于职能转变特别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同时加强后续管理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企业所得税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税源专业化管理和深化税收征管部署的工作措施。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大种类,即:(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三、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5%或20%、15%)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四、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原则
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是在做好日常管理的基础上,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着力在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依托信息化手段,利用专门的方法,对跨年度事项、重点事项、高风险事项等实施动态监控和跟踪管理的一种管理方式。第三条 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遵循放管结合、突出重点、统一流程、分级管理、明晰职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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