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缴纳管理及补缴流程解析: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个人缴费信息,录入企业版软件生成补缴报盘文件和相关明细表,根据补缴月份的不同办理审批或核查手续,中心及分中心柜台进行办理,财务柜台缴费。《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采取限期缴纳、查询存款账户、划拨决定、要求担保等措施,甚至扣押、查封、拍卖财产抵缴费用。
法律分析
1、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
2、录入企业版软件:
①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②打印《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③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补缴月份的不同:
①申报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员补缴5年以上的,(当日缴费有效先去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②申报补缴2011年7月1日(含)以后的,且补缴近三个月以前的,需单位携补缴材料到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③补缴近三个月内的,直接网上预约取号;
4、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进行办理;
5、财务柜台缴费。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结语
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个人缴费信息,确认补缴人员的缴费状态。录入企业版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并打印相关补缴明细表和基金补缴情况表。根据补缴月份的不同,按规定办理审批、核查和预约取号等手续。办理过程需前往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或业务核查科等相关部门办理。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提供办理服务,财务柜台进行缴费。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受到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的处罚。如逾期未缴纳或补足,可查询其存款账户并申请划拨社会保险费,也可要求提供担保并签订延期缴费协议。若未提供担保,可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财产来抵缴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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