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出境指的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是我国的法定刑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驱逐出境的适用对象只能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