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属于公诉案件,但是如果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后,公安机关不受理的,当事人也可以提起自诉。
一、如何认定虚假诉讼行为
(一)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过错或恶意,其行为均具有违法性。
(二)行为人均以侵占他人财产或获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害为追求目的。
(三)行为人都以民事诉讼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隐蔽性。
(四)行为人非法目的的实现都有赖于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诉讼的合法外衣被行为人恶意利用。
二、如何打击虚假诉讼
自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起,虚假诉讼行为可以虚假诉讼罪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只有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才有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捏造是指凭空捏造,如果纠纷事实客观存在,只是对非关键部分的事实进行夸大、虚构或者滥用诉讼权利恶意诉讼的,都不构成本罪。其次,必须是民事诉讼领域的事实,如果在刑事诉讼领域捏造事实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可以以诬告陷害罪论处。
(二)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还要造成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结果,才构成犯罪。妨害司法秩序主要是指司法机关多次审理、调查取证等耗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或者因此法院作出错误的裁判、执行。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是指造成对方当事人或者利益相关人员为了应诉而花费不必要的费用,比如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或者导致上述人员生产、经营困难等情况。
(三)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并且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罪从重处罚。所谓的其他犯罪,主要是指诈骗罪、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等侵犯财产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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