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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在哪里办?

2023-02-14 来源:钮旅网

居住证是中国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的尝试,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待遇。申领居住证需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身份证、相片以及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申请材料不全时需补充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15天内获得居住证,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30天。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居住证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现行的暂住证。同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自2016年1月1日起《居住证暂行条例》开始施行。

二、办居住证到哪里办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二项规定: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第五项规定: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第六项规定: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结语

居住证是中国发达城市借鉴国外绿卡制度的一项尝试,为持证者提供与当地居民相同的待遇。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申请人需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照片和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如申请材料不全,机关将告知补充材料的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在15天内获得居住证,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制作发放时限,但不超过30日。居住证的推行将为居民提供更多便利和权益保障。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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