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非深户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吗
若一方户籍在深圳或者在深圳已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另一方可以在深圳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二、双方都在外地离婚要怎么办理
夫妻双方都在外地的,一方若想离婚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办理流程如下:
1、持起诉状和相关证件材料,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到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后通知双方开庭;
3、开庭审理时,法院会先行调解;
4、调解不成的,最后作出是否离婚的判决。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1、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女方户籍惠州可以在广州起诉离婚吗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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