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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在单位买了一年社保,现在不想买了,以前可以退款吗

2021-04-15 来源:钮旅网

以前买的社保如果是因单位的原因退了,且退还给单位的,现在可以追回。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责令单位在限期内缴纳或者补足其应缴纳的税款;并依法对其加处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你好,在以前的单位工作了两年,老板没有签合同,现在不干了,我能要求赔偿吗

老板不签劳动合同在赔偿时,可以通过提供以下材料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好,我以前交了6年社保,现在还没交,还能享受生育保险吗

【法律分析】: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是需要员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并且在生育时处于参保状况,那么可在缴纳社保地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在同一个厂上班十八年,社保只给我买了六年,以前的是发现金,现在老板不给我补交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法决定由公司补交社保的,由用人单位携带劳动或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等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我没有买社保十五年,自己五十岁我不想买,可不退款

自己买的社保不可以退。根据规定,明确规定了个人交的社保,社保缴费年限累计缴满十五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是不能退。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自己怎么交社保1、参保的人要携带好身份证到人社局窗口并填写申请表;2、审核成功后要选择缴费档次和方式,比如提供银行卡号每年扣费等;3、缴费成功并申领社保卡。

我以前还没有把社保转到新单位,在新单位受了工伤,社保中心不接受

工伤保险一般不能进行转移。如果劳动者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则由新单位为其申报社保登记,并在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即可。职工个人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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