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离婚登记条件的有什么

2021-08-09 来源:钮旅网

离婚登记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申请;

2、双方都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协议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并就子女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4、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