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未参加过社会保险,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户籍地或相应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如社保局、税务局),开具个人未参保证明即可。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险分为职工社会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个人未参保证明也相应的分为企业未参保证明和个人未参保证明,办理时要表明办理的是哪种证明以及办理的缘由。参保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社会保险投保人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医保参保证明是医保部门为参保人员以电子或书面形式出具的本人在一定时间段内参加和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情况的证明材料,记载内容包括当前参保单位、参保状态,指定时间段内缴费年月、缴费基数和个人缴费金额等信息。其用途:一是用于参保人员查询知悉本人的历史缴费情况;二是向有关部门证明参保人员在指定时间段参加和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情况,以获得相应资格。
个人未参保证明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户籍地或相应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即可。注意如果有过参保记录,社保经办机构是不会开具个人未参保证明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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