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结婚登记需要携带离婚证明,但是离婚证明不一定就是离婚证。如果前一段婚姻是协议离婚的,那离婚证明就是离婚证。如果前一段婚姻是诉讼离婚的,那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就是离婚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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