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秦皇岛周口市的司法鉴定所有:周口娲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在箕子台路附近;周口陈州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在文政路北;周口川汇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建设大道与健康路交叉口西;周口三川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在人民路与工农路交叉口向东70米路南。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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