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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派出所的立案通知书(刑事案件)已经好几个月了,但事情一直没有进展,接下来该怎么办?

2021-12-12 来源:钮旅网

案件进展不明确,公安机关侦破案件需要复杂的程序和流程,不会在每个阶段通知当事人。办案期限也没有明确规定。已报案的人可以查看派出所是否已立案,但作为刑事案件,必须等待司法机关的程序和通知。

法律分析

说明案件并没有进展。

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是要经过非常复杂的程序和流程的,并不是每到一步都通知当事人,也可能提起公诉以后再通知你,具体的办案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

对于已经报案的,查一下派出所是否给你立案,作为刑事案件,只能等司法机关的程序及通知。

拓展延伸

如何推动拿到派出所的立案通知书后的刑事案件进展?

要推动拿到派出所的立案通知书后的刑事案件进展,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与派出所取得联系,确认案件的进展情况,并了解是否需要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或文件。其次,如果案件一直没有进展,您可以考虑向检察院或法院提出申诉或投诉,以促使案件得到更快的处理。此外,您还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您推动案件的进展。同时,保持与相关当局的沟通,并及时跟进案件的进展情况,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最后,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您还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如媒体曝光或公众舆论压力,以促使案件得到更多关注和处理。总之,坚持不懈地推动案件进展,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将有助于您取得更好的结果。

结语

案件进展缓慢,并不意味着没有希望。公安机关侦破案件需要遵循复杂的程序,不一定每个步骤都会通知当事人。对于已报案件,可以联系派出所了解立案情况,并提供进一步证据。如案件仍无进展,可向检察院或法院申诉,寻求律师帮助,保持与相关当局沟通,并考虑其他途径推动进展。坚持努力并寻求专业支持,有助于取得更好结果。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章 立案、撤案 第二节 立 案 第一百八十条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件材料。

公安机关认为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不全的,应当在接受案件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在三日以内补正,但不得以材料不全为由不接受移送案件。

公安机关认为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向其他主管机关移送案件,并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四十五条 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前款规定的回避,由有关的公安机关决定。

人民警察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回避,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修订):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现涉嫌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登记台账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二)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测绘行为直接相关的设备、工具、原材料、测绘成果资料等。

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隐瞒、拒绝和阻碍。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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